(營口之窗網訊 采編)今天上午,營口之窗網編從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得到官方回答,關于營口市犬類管理整治工作具體措施和違規養犬處罰規定。
營口市在犬類管理整治工作中將采取五項措施:
一是全面規范養犬人養犬行為,實現養犬重點管理區辦理養犬管理證制度。
二是全力收繳流浪犬,最大限度地凈化社會環境,確保發現的流浪犬全部收繳。
三是嚴格執行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禁養大型犬、烈性犬規定,確保發現的禁養犬全部查處。
四是嚴管攜犬出戶不牽領、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等違規行為,確保發現一起依法處置一起。
五是認真核查受理涉犬舉報,徹底解決養犬擾民、傷人等問題,確保舉報線索全部核查,舉報群眾滿意。
對違規養犬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養犬重點管理區飼養可養犬不辦理犬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對犬只強制收容,并對犬主處1000元罰款。養犬重點管理區飼養48種禁養犬的情況,由公安機關對犬只強制收容,并對犬主處2000元罰款。養犬管理管理區遛犬不按照規定時間遛犬、遛犬不束犬鏈、到學校、醫院、少兒活動場所、公園、廣場、商店、體育場館、游樂場等公共場所,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經警告后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處罰200元,處罰滿三次的強制收容犬只,并吊銷《養犬登記證》。
在養犬重點管理內不及時清除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的,由綜合執法局處100元罰款,在道路兩側或者居民區屠宰犬只,或者在養犬重點管理區內丟棄死亡犬只的,由綜合執法局處500元罰款。
在養犬一般管理區內,對未按規定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的,由農業農村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農業農村局強制接種狂犬疫苗,所需費用由犬主承擔,可處200元罰款。
在這次發布的《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養犬登記管理工作的通告》中,營口市首次使用智能犬只管理平臺。屆時犬只證件的申請、審核、登記和簽發等工作將全部實現網上進行。線上辦證、電子犬證以及智能犬牌等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將開啟我市犬類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來源編發:營口之窗官網
(網絡圖片,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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